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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废水在线监测站房设置问题
【问题】
1、请问废气、废水在线监测站房,在满足面积、供电等其他要求前提下,可以将废气废水在线监测机柜放在一个房间内,共用一个站房吗?还是废水、废气在线监测站房需分别单独设置呢?
2、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32/T3944-2020)要求,“6.1 应为 NMHC-CEMS 提供独立站房”,那么NMHC在线监测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测需分别设置站房?NMHC一个站房,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个站房?NMHC、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这些大气污染物是否可以共用一个站房呢?
【回复】
根据您的咨询,经研究,答复如下: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的设置,应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详见5.3站房建设,要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应建有专用监测站房,与采样点距离小于50m,并对站房室内环境及其他方面有相关特定技术要求。
空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站房的设置,应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详见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站房的要求,要求应为室外CEMS提供独立站房,与采样点距离原则上不超过70m,并对站房室内环境及其他方面有不同于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特定技术要求。
若单个站房可同时满足水气在线监测设备采样距离要求,在面积,供电等情况均满足,且同一站房内做好物理隔断,分成两个单独的房间,并分别满足水气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特定环境要求的情况下,可共用一个站房,但不可将水气在线监测设备的机柜放在一个房间内。
CEMS(HMHC)设备和CEMS(颗粒物、SO2、NOX)设备站房的设置,应按照(DB32/T3944-2020)和(HJ 75-2017)要求,该两个规范均要求为在线监测设施提供单独站房,但规范中对室内环境及相关特定技术标准基本一致,在同时同时满足CEMS(HMHC)设备和CEMS(颗粒物、SO2、NOX)设备采样距离要求的情况下,可使用一个站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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