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021-68160507 / 0513-84185999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上海市虹口区SOHO大厦3316室
电话:021-68160507
传真:021-68160512
基地: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国信南路9号
电话:0513-84185999
传真:0513-86911887
邮箱:qhhb@qianhan.com.cn
行业动态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河北省大气办发布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作者: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时间:2018-12-11

河北省大气办发布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省大气办发布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今年秋冬季以来,受厄尔尼诺气候影响,我省多地扩散条件不利,重污染天气频发多发。经与省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12月11日-31日,我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还将出现两到三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为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请各地按照《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冀气领〔2018〕5号)、《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冀气领办〔2018〕239号)等文件要求,强化环保、气象联合会商研判,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不利影响,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同时,要严格落实《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冀气领办〔2018〕238号)要求,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的预警启动条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各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排放状况,着力在治本攻坚、节能减排上下功夫,严禁擅自提高预警级别,严禁把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作为长期减排手段,严禁不分青红皂白地实行停车、停产、停业、停工等不顾民生需求的“一刀切”措施。

省大气办将组织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不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简单粗暴实行“一刀切”等严重影响民生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乾瀚环保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相关新闻